[火之七日間] 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条例修正案通過

2010年12月15日,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条例修正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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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15日召開的東京都議會正式會議,對於青少年健全培養條例的修改方案,加上「要求慎重運用」的附帶決議後,以贊成多數通過成立了

在表決之前的意見表示時間,共產和生活者網路表示反對,訴諸於「創作活動會因此萎縮的疑慮,就算加上附帶決議也無法抹消」。不過,包括自民和公明,和議會最大黨派的民主都表示贊成,因而贊成多數通過了。

新的修改方案管制對象為「不正當讚美或誇張表示觸犯刑罰法規的性交、或性交類似行為」的出版物。

漫畫家、作家,出版社,網路用戶等發表反對的聲音。角川書店,講談社,集英公司,小學館等大型漫畫出版社也停止自有原作作品,於東京國際動畫片博覽會的出展活動等。

原文:ITmedia

不論什麼東西,黨認為是真理就是真理。除了通過黨的眼睛,是沒有辦法看到現實的。
(Whatever the party holds to be truth, is truth. It is impossible to see reality except by looking through the eyes of the Party. )

一九八四 - 喬治·歐威爾


在這次的條例,民主黨所謂的「附帶決議」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這個句話本身可以說是「交給都政府來管吧」的含混說法。尤其是上次提出條例的主導者:東京都青少年・治安対策本部,再次成為執行機關,這點令人非常不安。

1999年,兒童買春禁止法案成立時,通路書店紛紛撤去漫畫·動畫狀況記憶猶新。而昨天在東京上演的「笑的內閣」的模仿滑稽作品舞台劇「非實在少女的rute醬」,由於「反對都條例和反對社會」的理由,劇場單位拒絕借出場地,這樣的事件也是效應之一。

若國家機構處罰犯罪行為的時候,必須預先用法律(條例)制定「犯罪行為的內容」和「處罰」是大前提。那麼,內文「觸及刑罰法規的性行為」「顯著地違反違犯社會規範的」這些法律語言,給予了當局伸縮自如的「斟酌解釋決定空間」。

此次的青少年條例雖然沒有用到直接審查出版物本身後,再決定要不要禁止這樣直接的管制,但卻是個「可向出版社要求自主限制」,東京都「可指定出版物為不健康圖書」出版物等的框架設計。

至今如果對於被指定為「不健康圖書」,雜誌等停刊的情形很多。可以說,出版物的生殺予奪正成為當局的利器。

摘錄 保坂展人 - 社民党・NPO・市民活動委員会委員長 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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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記

「老大哥在看著你」(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留言

  1. 啊...
    先謝謝站長殿一直以來報導這件消息(鞠躬)
    最後還是過了啊...
    或許接下來不只ACG,連同人都會很辛苦吧...聖地被佔領了(摀臉)
    所以說,以後不管男性向還是女性向的畫面,都只有一艘Nice boat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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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只是ACG受害還好,可怕的是,很多人現在提出"對文字與影像作品處理不公平",其實可以構成下一步言論限制的前導,接著對文字出版品開始限制......
    更可怕的是,歐洲方面一些排外團體,逐漸在各國議會中占據關鍵少數地位,可以預見未來在歐洲不僅不許穿穆斯林婦女的那種服裝,限制特定國家外來移民與回教等其他宗教的教義流傳等等類似納粹的問題,也將日益興盛.法西斯主義的捲土重來,將成為世界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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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覺得某些人一直要把這件事極端性的政治陰謀化, 現在要演變成世界性的問題了嗎...故事進展會不會太快了一點?
    當然這有一定程度的政治參入, 但是這不代表日本要變回國家主義甚至軍國主義然後要捲土重來統治亞州好嗎? 這種瘋狂讓我回想起20世紀末的世界末日預言, 部分人士發言搞得人心惶惶, 結果最後什麼事都沒發生, 民眾繼續一如往常的生活

    條例才剛通過, 又不是世界末日, 現在至少等第一批名單出現再絕望吧
    能詳細一下因為被指定為「不健康圖書」而停刊的雜誌嗎? 個人到大阪府的網站逛了一下, 有害圖書名單上常客的雜誌(大多為女性向)現在都還活得好好的
    還有我覺得是不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認為被列為有害圖書就等於不准出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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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羅密歐與茱麗葉也\(^o^)/オワッタ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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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这句在大陆这边很有名呢,指的就是土共的各种审查与监视
    难道日本也要向大陆看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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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日本人其實也算不錯了
    美國也是

    在台灣,十八禁物不但不能賣,也不能買
    滿十八歲的人可以持有和觀看AV或是色情漫畫
    但不能散佈或是給予不滿於十八歲的孩子

    可是…外面的店面卻不能販賣十八禁的東西
    以情趣商品店來說~只要賣太多A片,也會被抓去警察局

    台灣跟日本,美國而言,更是可怕而不公平,而且就法而言,台灣的法律更可怕
    但可幸的是,只要罰錢就可以解決了
    簡單的說,只要交出五六万要罰款後,就放你走,緩刑吧了~除非你遇上台灣的女法官
    這不是說笑,台灣人至少男法官還懂得這種事,但女法官卻往往判得更嚴重~只能說這些女人氣不過的不平衡吧了~

    言歸正傳~日本方面的這種條例會通過也是無可厚非的,看看現在一般動畫和漫畫的一般向都搞抽插和多P了
    這不能十八禁嗎?十年以前的出版社還沒這麼超過,以前的作品對於性的描寫也不過是輕描淡寫,而且也沒有搞得這麼大宣傳
    加上現今廣告媒體資訊爆發,哪有腥就有血,說出版社咎由自取一點也不過份,人家赤松也不敢太過分不是嗎?
    這幾年出版社愈來愈超過是有目共睹的,阿宅不要在那邊跟眼睛自動過瀘對自己不利的條件。
    該十八禁的東西本就該自制,搞成這樣子也是各家出版社自己的問題。而且石原知事跟其他議員更火大的不止是十八禁的東西
    而是BL,BL光明正大的在推廣和播映,也難怪一路讚成通過。

    創作不能因為可以天馬行空就什麼都可以寫
    現實的改編小說和自傳也是有這樣的場景,但是推廣和宣傳過火,那則就是出版社為了賺錢的手段
    總歸來說也是因為宅男腐女愛看,出版社為了賺更多錢,迎合這些族群,想盡辦法推廣和搬上台面,讓更多人知道,讓更多人付錢,難道不是這樣嗎?
    底下的人就算說「老板,這樣可以嗎?不會鬧出事來嗎?警察會上門光顧吧?」這些老板也不會縮頭的,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謹慎戒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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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發案的原因大半來自創價協會的署名活動,你說這有沒有政治考量在裡面呢?
    另外雖然有害圖書條例不會構成法理上的出版禁止,但是以東京都而言,連續三次受到有害指定,或者是一年內受到五次有害指定的刊物,會被流通業者列為拒絕往來戶。這就構成了實質上的停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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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BL光明正大的在推廣和播映<<<<我想到斷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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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可以跟台灣一樣的全禁,那就無懈可擊,大家無話可說。問題是這條例只砍動漫畫,小說實寫沒事。
    (遊戲因為有審查團體運作所以暫時置身事外,小說因為石原自己的作品就滿滿的雷普情節不敢加進去)
    火之鳥沒事,以前的著名傑作OK,石原說OK就OK。說不OK的就乖乖貼上標籤進18車,動畫直接禁播。

    界線如此曖昧不明的文字可以當做條文嗎?誰來界定作品該不該禁?
    那不就是名言『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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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不過,你可能把太多事情混在一起談了。你說到排外反移民大概是指「右派/保守派/民族主義/國家主義」,而這次的石原慎太郎本身是右派政治人物。不許婦女穿穆斯林服裝的是法國,而法國可是「左派/自由派」大本營。所以這和排外風潮無關,和法國本身立國精神較有關係。別忘了法國前國家隊隊長席丹就是移民之子,而且有穆斯林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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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創價協會其實是宗教團體的世俗機構.
    至於對整個局勢的擔心程度,考驗的是對1930年代與1950年代全世界的法西斯勢力與白色恐怖蔓延,還有1990年惡書追放事件發展這些歷史事件,與現在情況的敏感度.1938年2月日本政府開始新聞檢閱,6月漫畫就遭到大規模查禁.麥卡錫活躍時間不到2年,可是傷害也夠大的......
    目前大阪與東京不同,因為大阪是由同行去抓,所以4月與11月兩波,都沒有人抗議;東京都的問題,在於相關人士與1938年那些人的關係,差不多就是同路人,然後法條訂定曖昧到與1930年代很像......對於小時候曾經受到白色恐怖影響的小弟來說,不敢看輕這問題的嚴重性.而且,要讓事態不會向最惡劣的方向發展,其實是需要一些敏感者跳出來持續監督.
    20世紀末的事件確實如預言班的發生了,只是大家沒注意到預言是怎樣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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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瑞典的排外黨派在大選中獲得關鍵少數地位.關於歐洲右傾的結果,是美國媒體業觀察到的,小弟在Facebook上看道人家轉貼.這些局勢都讓人覺得後勢不樂觀,現在越來越不是寬容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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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從今日開始大家去當草食男吧!!!(還好有h-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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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這和香港的淫審處有異曲同工之妙,但香港是所有媒體都可以送檢

    近一兩年的踩界動漫的確比以前多太多,的確是不良風氣,但應和工口遊戲一樣由業界自主規範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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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拿BL漫畫跟斷背山比未免也太可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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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斷背山跟BL啊.....
    我記得斷背山沒有逼(消音~)跟逼(消音~)的
    近年來的BL是越來越過分了,幾乎讓女性向BL=過激
    不過男性向GL也好不到哪去,像"瑪莉亞在瞪你"這部那樣純純的百合都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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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實際生活中有接觸過一些BL作品的人(例如我),應該都能辨別出哪些是BL哪些是本格HOMO
    但是對於石原這種已經根深蒂固認為漫畫教壞小孩的人來說,他不可能看,直接就打成一類通通肅清了,哪還管那麼多

    這也是我對於條例最大的疑慮,一般人在判定不良作品時都有可能做過頭,這麼有偏見的人來判定那根本是免審查直接送毒氣室的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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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對BL做過頭是有利情況,因為同志社群是全球性社群,而且其人權在歐美已經站穩腳跟。東京都打過頭會引來國際輿論。

    至於全球右派崛起……WELL,經濟崩盤跟大政府觀點再起時的常見現象。而且之前左傾政黨支配歐洲很久,社會經濟出問題後反彈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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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這次會鬧到出版社直接跳出來杯葛,也是攻擊BL作品與同性戀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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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剛通過條例,都知事的囂張發言又來了,但這些年來2ch或ACG族群沒能凝結足夠的政治力量,頂多只會夢想業界力量能制衡政府,才是讓人家敢公然侮辱這整個族群的原因.
    如果明年的TAF順利,東京都選舉沒有展現出意外的結果,也沒有塔里斑等級的客機衝東京都之類攻擊的話,那,ACG界就真的只能任人宰割,一如納粹境內的猶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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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我不認同「不自制才引來打壓」的說法。規制派看不下去,有很多建設性的方法可以做。可以發起消費者拒買運動;可以向廣告主投訴;可以向出版社抗議;可以向通路商施壓;可以設立獎項鼓勵他們心中的優良作品;可以要求業界必須設立民間監察組織。東京都原本就已經有不良圖書指定制度,原本就有審查機構,上述所謂漫畫界的越線行為,現在的機制就可以處理,為什麼要設立新法律?而且還是沒有客觀標準,政府自己任意解釋的法律。

    還有我認為「政府取締」和「民間自律」絕對是完全兩回事。好比說電影界分級制度,日本的映倫、美國的MPAA,也都是民間業者主導,既不是政府主導的所謂評議基金會,也不是政府單位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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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1990年那次您說的事情,PTA通通都做過了,所以這次的事件,實際上官方的意圖非常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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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只顧日本,沒注意到台灣也搞了更離譜的事情......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39959/IssueID/20101216
    因為蘋果日報的東西,第二天可能就連不過去,所以下面全文轉貼:
    -
    他傷害過我 我還是力挺他(邱彰)
    2010年12月16日蘋果日報
    新聞快訊 列印轉寄(0)引用(0)點閱(2702)
    剛一讀通過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名義上是保障兒少,我看其實是要懲罰《蘋果日報》,結果卻侵犯所有成年人知的權利。
    《蘋果日報》於2003年出刊,第一份報紙上架後,以其獨家的頭條、鮮豔的圖解、通俗而聳動的內容,立刻洛陽紙貴。買報的人只要晚一點去超商,都只能望架興嘆。老實說,《蘋果》真的害死很多人,我自己就曾是受害人。但因其內容沒有既定立場,權貴收買無效,而我們又不能再回到一言堂的時代,所以我誓死擁護《蘋果》的言論自由,因為那是《憲法》所保障的神聖人權。
    不少人認為《蘋果》的報導品味低俗,但其作為台灣最暢銷的報紙,正好反映了社會的品味!就像一些選出來的民意代表雖然只有小學程度,但依舊高票當選,為甚麼?因為他們也代表了某一部分的選民。
    現行的《兒少法》是92年公布、93年實施的,但據內政部的統計,七年來兒少被性侵害的比率已增加了50%,法律似乎無效。為此,立法者決定要「有效防止日趨嚴重的未婚生子及人工流產等問題,故以新法限制」台灣的報紙不得刊載下列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
    一、描述(繪)犯罪、施用毒品、自殺行為之細節文字或圖片。
    二、描述(繪)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細節之文字或圖片。
    參考各報的首頁,就會了解到這新法其實是「蘋果條款」。新法產生的違憲大問題是:難道因為犯罪的細節兒童不宜,成人就都不能看了嗎?難道不報導細節,未婚生子及人工流產等問題就會減少了嗎?根據學者的論文,未婚生子的主因是「女性意識抬頭 (特別是國外影星借精生子)、 性觀念開放、網路一夜情流行、電視媒體報導不當、治安不佳」等,若想對症下藥,還請立委直接打電話給茱蒂佛斯特,拜託她不要再借精生子,教壞小孩了。
    揭弊以防他人上當
    很多犯罪必須要報導細節,才能防止下一個卡車的人上當。不久以前發生的電話詐騙集團自稱是檢察官、法官,大家都是透過報紙鉅細靡遺的報導,才有所警覺;如果因為兒童不能看,所以成人也不能看,也不能教小孩,還正中詐騙集團的下懷呢!相信這並不是立法者的美意。
    性侵犯兒少者當然應該重懲,讓他們無所遁形於天地之間。美國的做法是公布罪犯的名字、照片和住址,台灣則是立法保護他們的隱私, 現在又要修法不准描繪犯罪細節,還把記者打成犯罪主體,這是哪門子的保障兒童福利?
    1990年聯合國制定《兒童權利公約》,第17條明示「各國政府須承認大眾傳媒的重要性,確保兒童能夠接觸不同的國家及國際的訊息及材料,特別是能提升他們的社會、精神、道德及有助身心健康的資訊。」奧地利政府在採納此公約時,特別指出「第17條的適用必須不違反他人的權利,特別是媒體的自由權及資詢自由權。」反面教材也是教材啊!
    保母式的立法,絕非台灣之福!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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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01215-00000604-san-soci
    看看這篇大概可以猜到背後的因素

    "修改案6月在議會被否決了的事件後,都政府展開職員直接前往到地方的PTA、兒童保護會的勸導活動,放棄了9月對議會的提交機會,派遣回數是到11月計81次。民主黨幹部也說「明年有春天的統一地方選舉等著,不能無視PTA、保護人的意願」。"

    平心而論這事件發生後,在台灣在日本都可以看到一大堆譁眾取寵的言論,但可悲的是這些自我膨脹跟以為「動漫畫是重要產業」的想法,15日的投票證明:在現實國家機器運作下,這些根本只是小事情。

    只要犧牲人權跟思想,高壓管制下國家的娛樂經濟依然可以發展,而能為黨宣傳的動漫畫更是好工具...不用我說你們都知道例子就在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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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這點就要稱讚東京都了,用這種訪問的方式去說服人,難怪能過關,這種努力值得贊許,雖然結果實在讓人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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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不用擔心,還有選完後就會變樣的
    例子就是對面的對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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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爲了明年的都知事選舉,基本上民主黨是反對這個東西。這個條例雖然是自民黨的石原知事提出來的,之前也沒找業者溝通一意孤行結果爭議一大堆。到現在無法收拾反彈有增無減,跟進順序自民黨提出最後民主黨跟進感覺有政治算計的成份在明年有選舉。規則又模糊不清,也有被擴大解釋的風險等疑慮產生。而且還有違憲的可能性2ch那邊砲轟的很兇,事情沒那麼簡單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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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就是說民主黨是在借石原鍛造的刀殺石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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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民主黨會支持這個條例老實說有點不太尋常,說明白一點借石原殺自民黨。
    畢竟立場這麼明顯,很容易被利用。雖然民主黨執政的狀況也不是很好,這
    個條例不只影響經濟還會影響失業率,前陣子自民黨自家調查有權民眾反感
    人數達6成。以日本的經濟狀況,這點2ch那邊也是砲轟的重點。搞這個爭議
    性的東西。其實對自民黨一點好處也沒有,明年有選舉風險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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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對右翼立場的政黨會有比較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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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更正對保守派的政黨會有比較高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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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不好意思,看到這句"東京都原本就已經有不良圖書指定制度,
    原本就有審查機構,上述所謂漫畫界的越線行為,現在的機制就可以處理。"
    因為想釐清一些事情,製作方有拿自己的作品去審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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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關於石原推動條例的記錄

    "我(都聽)覺得是未成年的圖像角色如果有描繪出|疑似|性行為'感覺煽情的就是不可層列給未成年人"

    不過當年就是因為法案涉及連國會都不敢碰'日本法務省在2008年以講明不禁的"準兒童色情"
    (這類兒童色情創作的正式名稱)

    以及加上她們對那在創作論和審查上不可能如何認定的"準兒童"完全沒有提出"明確的認定標準內容"

    另外當時該法案還一起打有關網路色情'簡訊'郵件的審查
    被海內外資訊大廠'日本市民團體披到臭頭
    大罵違反國家法的"個人資訊保護法"~活是回到戰前
    (這就是讓日本傳統保守右派'自民黨討厭石原的地方,石原他並不是站在日本傳統族群'保守文化群眾或資本派那方
    而是極端主義的那方'像是只有軍國主義時期的日本才是日本'當時的日本才有意義一樣'之前{保守資本民主}與之後(中間自由)的日本都是渣一樣,這讓以大正'明治和之前時代日本價值觀為中心的保守日本族群'尤其是宗教團體非常不滿)

    所以被當時東京都議會的中間(市民連線)'右翼自由派(社民'共產'民主)批的要死

    因此09年的法案就此死絕

    轉自某島石原屬於極湍右派推這個條例出來的目的拉他的極湍右派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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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這點我不是很清楚可以確定的是石原推動這個條例是為了他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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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主動審查的是出版社本身,政府可以叫職員去買雜誌來審,如大阪府就是這樣,但除了被告上法院的以外,沒聽過命令出版社自動送書來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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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嗚嗚,還是有點看不懂,小弟只是想要釐清,
    現在會變成這個樣子,除了石原知事腦殘,PTA的施壓,
    製作方這邊有沒有責任,
    1.廠商有送出審議,政府方把這些擦邊球作品列為全年齡向,
    然後在後面拿出這些被審議過的作品,說是不良作品。
    這樣的政府方,完全就是流氓行為。
    2.廠商沒有送審議,看到現在這些性暴力作品比較賣,
    就叫創作者們搞這些有的沒的,而且為了曝光度,
    所以在販售量大的少青年誌上,大打全年齡向,
    內容卻是大玩擦邊球的半18禁作品。

    小弟從小就喜歡動漫畫,這個法案也是打算反對到底,
    但我只想知道,現在的廠商們,還有沒有道德倫理,
    是不是咎由自取,是不是因為有利益衝突,
    所以才有這些大動作,這些廠商值不值得相信,
    讓我的炮口能夠一致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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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2.沒有審議,特定出版社與雜誌自己搞.不過這一套是少女誌比較猛,不是少年誌,草莓如果是擦邊球,而跳跳是好球的話,少女誌會是投到選手休息區的大壞球......1990年那一次少年誌與青年誌被整過了,所以現在是女性誌比較猛,當然啦,Lady's Comics這種一開始就擺明不是少女看的了......
    這也是何以這次不是只有東京在抓,大家卻只關注東京的原因,因為東京不但擺明不是ACG界的自己人,還是對立者.大阪方面算是自己人,所以連出版業界都讓大阪府自己去抓,有反彈聲浪的反而是大阪府行政人員,定期買一堆漫畫雜誌翻閱找重點掃描作簡報開會決定要不要禁是很累的,想想搬一堆書的辛苦......而輿論目前對ACG界不利,也是因為很多人都知道問題雜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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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原來是這樣...,那這些廠商現在在搞的這些動作,
    真的是正確的方向嗎...,說真的,我們再怎麼動員去抗議,
    還是佔少數,投票就是會輸人,社會大眾也先入為主地認為,
    "交給你們自律,結果就給我在青少年誌刊登擦邊走火的作品。"
    而且,現在不是對方汙衊我們,而是我們真的就有這個問題。

    廠商帶頭,我們在後面搖旗吶喊,既不能說服對方,
    也讓中立人士會有種,我們不會自我反省、自律,的錯覺,
    那就變成弱小的我們在自HIGH,社會大眾連看都不會想看一眼。

    現在我也只能想到,
    1.跟著廠商動作,死大家一起死。
    2.先忍辱負重,大家一起來改變,並慢慢地說服中立人士,
    讓輿論能夠轉向,站在我們這邊。
    這兩個辦法,現在的我是比較傾向於第二個辦法,
    因為,如果發動戰爭,不管是你死我亡,還是兩敗俱傷,
    對方根本就不會痛,苦的都還是我們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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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所以看漫畫大師與出版社在抗議甚?抗議條文與執行者的心態有問題,而不是抗議管制這件事。
    輿論要轉向大概不可能,因為這種法條就是想惡搞馬上鉗制輿論不許唱反調,除非再來原子彈••••••政府不惡搞,輿論怎樣轉向?
    至於我們外國人除了精神支持外,還能作甚?小弟考慮加入那些反靖國神社參拜的抗日行列,雖然石原也主張把那幾個傢伙的牌位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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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真是不好意思,我大概是看到了某個漫畫家,
    說是要抵抗法案,而要多畫一點內褲,以及,
    連擦到好球帶都不算,完全是觸身球的聖痕要繼續出動畫,
    結果沒人出來擔心、抵制,反而是反過來大喊,
    "好啊,繼續搞吧!!"、"要讓石原那傢伙見識見識啦!!",
    的現狀而感到不滿吧,我想,廠商也有心去自我規律,
    那我們也應該謹言慎行,不要被別人抓到把柄。

    雖然說露內褲並不是很嚴重的事,
    可是,在少年誌這樣搞,一般大眾的觀感只會變差,
    一些沒有貼18禁也就算了,連個輔導級、15禁的標籤都沒有,
    的那些作品就更不要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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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大眾也是看著靜香的內褲長大的(無誤!
    這是針對"使青少年性興奮"這點吧

    日本單行分級就跟我們一樣 一般跟成年(話說日本成年是二十歲)
    因此他們詳細的分級就反映在連載雜誌上

    哪本雜誌負責幾歲到幾歲的年齡,其實很仔細
    至於購買者要買哪本...這就很難控制了(但是放大到總數量來看,其實還在範圍內)

    有人早熟,所以買超出自己合適年齡的雜誌來看其實也沒什麼問題
    有誰成年後才看過A片的??我看根本是稀有動物了(連我在小四時就把麻將幻想曲三給破台了!)
    不過成為大人後就會"故意"把這件事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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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前兩天剛去大阪,機場書店那些真人拍的小中高女學生投稿三點激薄馬賽克寫真集是怎麼一回事?東京都沒國際機場(頂多羽田)然後真人不是虛擬青少年就可以不管?還有一堆(官能)文學雜誌就擺在Newsweek旁邊又該怎麼算?
    然後,嗯,其實大部分雜誌都是店家與客人知道哪些少年哪些15禁哪些18禁,封面上真打出是哪個等級的雜誌還不常見,在台灣你只買得到那些直接打上18禁的雜誌,在日本這種東西算"集集有性交"雜誌的少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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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麻雀幻想曲三啊......那是小弟大四還是研究所的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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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BL又怎樣?自己無法接受的不代表別人不接受
    這種有偏見的來管條例就是大問題,明明骨子就是反同性戀的還要扯一堆幹麻?
    只不過從小被灌輸了歧視的觀念長大還沒排毒問題人類而已
    說到正大光明來播~~十年前就播過了還要說啥嗎?
    雖然BL跟HOMO不太一樣,但依照石原的邏輯都是一樣,BL也有很清純的要全反?
    那不如禁網路比較快,而且有些東西越是打壓就越會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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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靜香露的可不只是內褲啊 wwww
    http://matome.naver.jp/odai/2125844848857930846/212761547540695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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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沒想到還能有後續發展:AJA(日本動畫協會)發表聲明,"TAF實質上搞不下去了!"
    http://gigazine.net/news/20101221_aja_taf2011/
    看看內容,其實他們是委婉的表示,33家動畫公司也要站在10家出版社這邊,不過他們其實是還想辦......看看要不要改名為OsakaAF,或NagoyaAF,這樣可以給日本政府與國際一個交代,大家也可以快快樂樂的繼續辦動畫展,地方政府與國際機場想來會很願意配合在機場拉大布條替動畫展打廣告,這對他們爭取升格為"都"的運動不能說沒有幫助,留下動漫畫界不願意承認為首都的日本東京被當著全世界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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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石原下台的日子已經不遠了緊接著要面對條例違法和違憲的風暴爛攤子我看石原怎麼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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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要等貸款週轉不靈,這風暴才會真的不可收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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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http://www.kadokawa.co.jp/shop/20101222_info.html
    十社聯合聲明(新的)

    現在已經變成都府和業者各行其是的狀態,誰也沒興趣跟對方和談,倒楣的是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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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等時機成熟中央政府應該會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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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石原似乎還有銀行資金的問題另外一枚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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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喔,資金的問題恐怕才是定時炸彈,貸款都有期限的,雖然東京都不見得賠不起,但本來預計的營利變成負數,這問題可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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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資金和貸款的問題有誰可以詳細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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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兒童權利公約日本好像也有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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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講到CRC(兒童權利公約)那就脫離不了陳美齡這號人物,她長年擔任「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日本委員會大使」,但其組織並非聯合國設立,只是借助基金會名義成立的慈善團體,有點像「特許經營」,籌得善款只會一部分撥給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總部。

    在日本想到反児童ポルノ就會想到她,立場為「子どもに対する性的虐待を性目的で描写した写真、動画、漫画、アニメーションなどを製造、譲渡、貸与、広告宣伝する行為に反対する」

    講明白一點,她和石原是同一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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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這個條例在立法的過程中,石原和支持的議員從頭到尾全部帶頭違法和違憲。隨著地方選舉逐漸逼近,傳統右派和極端右派的內戰會更猛烈。自民黨去年眾議員選舉被狂電之後石原還趁火打劫被自家人砲轟,石原和自民黨雙方光是以前結下的恩怨爛帳可是一大堆。另外就是銀行資金和貸款的問題,這枚炸彈隨時會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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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你指的是東京国際アニメフェアが2011的營利和貸款週轉不靈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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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沒想到野上武志老師的這本同人被放出來了,都條例的,漫畫部分還有英文可以讓外國人看......
    http://hotfile.com/dl/107887641/f7c99c1/280211WoozleScansFirstspearMonkeyBusiness-Idiot__-_sGuidetoTokyo__-_sHarmfulBooksRegulation.rar.html
    該通知一下原作者吧?不過某些意義上蠻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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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我本來以為石原下台之後事情就結束了,沒想到居然有候選人放話「都條例超棒的、大家都來遵守吧!」
    看來情勢越來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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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就是因為他老大"踏過我屍體前進",加上Otaku到現在只看到2ch嘴炮沒看到真正行動,才會讓人家覺得打壓Otaku是政治正確的事情......如果TAF的狀況不難看,或這樣說話的議員能當選,那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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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情勢比想像的還糟,石原又出來要選了,而且被認為"勝算最高",還是他那個自民黨幹事兒子推出來的......
    如果他還是高票當選,那顯示阿宅等於沒有政治影響力,以後真的就算被送進瓦斯房,都無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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