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畫代理商:老子就是吃你豆腐還要告上法院,咬我啊?

上次在「為什麼動畫粉絲們寧可買了BD,但看放流不看官方版?」文中提到了,美國的版權商FUNimation起訴了1,337匿名放流「航海王」的P2P使用者。不過,這次他們自己重重的打了自己臉一巴掌

woddy.jpg

結果他們自己也在盜用字幕組的作品用於生產嘛?!

此一問題是由Anime News Network(ANN)的論壇所揭發

在ANN的第一張照片是來自於FUNimation配音室的工作照片,聲優使用這則影片配音。

第二張則是在英語字幕組圈子裡相當有名的Horriblesubs(HOTD播放時我偶而也會看他們的版本,因為很快),天降之物第一季第三話 08:42處

兩者一模一樣!

也就是說FUNimation一面起訴P2P使用者,一方面卻拿字幕組的影片來當免費台本用於配音?

雖然說法律上"代理商"拿字幕組的作品來當做自己的翻譯並不算違法,但是很明顯Horriblesubs沒有被尊重也沒有拿到酬勞,尤其這家公司不久前才起訴了一大堆作類似行為的使用者們

那麼他們自己呢?這難道不算是作賊的喊抓賊?嗯?

留言

  1. 可以說活在中國的動畫字幕組比較幸福嗎? 又可能是中國商人還未對動畫買賣伸出魔手吧 (其實中國方面是有打擊一下的, 但最後變成官方認可的XD)
    遊戲中文化就出現過同樣的情況, 某遊戲漢化組翻譯不少遊戲, 但做了幾年, 可能某商人認識到遊戲中文化的商機, 就開始買下一些外國遊戲版權來做中文化的代理, 但因為翻譯質量太差, 沒人買, 商人就開始耍手段, 買下漢化組翻譯過的遊戲, 直接用他們的漢化成品, 再寄律師信給漢化組叫他們不能再上傳他們的漢化遊戲, 商人用持續用相同的方法, 漢化組要漢化什麼遊戲, 就買下遊戲版權, 等成品出來後, 又是一封律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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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法律上是違法的吧,侵犯翻譯的著作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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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台灣的例子是漫畫換了家出版社後,漫畫名稱也跟著改掉,因為原本的漫畫名稱「翻譯」的所有權是在前一個出版社手上。
    我猜美國對於相關規定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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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就連日本遊戲公司都會拿 PocketNES (授權方式:PD) 來做紅白機移植了
    老任甚至把其中利用 flickering 顯示紅白機畫面的創意拿去申請專利
    若是沒有法律上的疑慮,商業公司不會猶豫從地下社群拿成果來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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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著作權是不告不理,漢化組會為了主張自己的衍生著作權
    到法庭上承認自己製作此類無授權翻譯作品的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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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該翻譯的所有權應該是在社群手上,不過我想被地下社群告的機會應該是微乎其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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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還以為ANN的論壇在台灣都沒人看呢;還是說格主是從日本那邊得到消息的?
    在法律上Horriblesubs拿FUNi沒辦法,不過FUNi這麼做的確失掉不少民心。

    Chih-Chieh "Dormcat" Chang
    Senior Encyclopedia Editor, Anime News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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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法理上翻譯著作受到獨立的保護,即使來源不合法
    不過法律也有一些慣例,就是不用合法保護非法,所以結果很難說
    因為做的東西本身就違法了,Fanssub 不太可能去告代理商
    不過這不會讓代理商可以無償使用 Fanssub 的侵權翻譯 (如果是刑法就有種犯法但無罰則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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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最簡單的原則:法律不是保障正義公平合理,而是保障法律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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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本身在製作組做字幕這點來講,確實是違法的。但是版權商既然要抓別人那還使用字幕組做的字幕,這點本來就有問題。除非他們聘請字幕組的人來翻譯,但是多半是不可能的畢竟字幕組對於動畫的愛大於版權商的商業化。而且字幕組對於語文的翻譯以及解釋都比較有觀念,不像很多官方翻譯版本根本就是像用翻譯機翻譯出來的感覺。
    同DASHA所講法律確實保障的是那些法律的使用者,畢竟他們也算是為那些付錢的消費者服務,同我一開始說講的卡在使用製作組這點,這點又很矛盾因為要是道歉表示承認對方,死不認錯又讓人覺得他們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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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比較可能是翻譯者的個人問題
    橫豎都要花錢,何況翻譯又沒多少錢,代理商不會腦包到請人去抄網路版字母
    通常是發外包翻譯又沒有空閒去查證是不是和字幕組版本一樣
    被爆出來時, 我看他們公司自己人也會嚇一跳
    頂多就是不敢再用該翻譯+以後會謹慎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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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有良心點,就用低價買斷。

    不過,如果是要省的話,就找人稍稍修改一下。學生時代聽得最多是「天下文章一大抄」,但真正要幹的話,也不會100%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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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http://gigazine.net/news/20110322_anime_subs/
    2011年03月22日 22時25分42秒

    昨天Gigazine的新聞,中文語系這次他倒是第一個提及的。大概有訂Gigazin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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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是從gagazine得知沒錯。平常ANN文章量太大,有特別的事情我才會去一篇一篇看

    其實FUNimation這麼作,該不會是根本還沒從日本拿到母帶就急著前置配音,所以拿了Fansub的subs直接就硬幹了?老實說台灣也不是沒有這種例子,但是多半是抓raw來用,沒看過這種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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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所以這就是外包制度的奧妙了。上次某電視台的May'n歌詞字幕,用了認識人的網路翻譯,結果一查是盜用。寫信去跟他們反應得到兩個結果

    1.翻譯是外包,會查證來源(然後不了了之)
    2.先證明動畫公司有委託你翻譯再說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這樣作「不違法」。因為翻譯後釋出的方式一來不是公開、二來也料定了fansub不至於現身來提告。最後頂多就是下次不錄用這外包了,跟電視頻道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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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請問有誰知道照片中無敵的侵犯對象是哪位卡通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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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REVOLTECH的門を開く者アリ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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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廠商是控告,不是起訴.
    有起訴權的是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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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這牽涉到法律的層面太廣了
    代理公司的行為在法律上除非有其直接證據能證明違法
    不然,這幾乎是端看法官於憲法或是相關法的解釋權利而定
    如果說有錄音錄影或是相片直接證據抓到代理公司使用字幕組的成品
    固然…是可以告

    但…並不是以著作權的方向來告
    因為字幕組所製作的字幕並非屬於「創作」
    而是字幕組的發佈行為違法

    至於要怎麼告的話…這就得問真的有打過官司,研究過法律的專家了
    但絕對不是以著作權方向來告就是了。

    更何況各國法令不同,我是覺得像這種惡劣的代理公司作品不買也羆
    多支持字幕組,捐錢給字幕組還比較實際

    這種代理商一點意義也沒有,這種貿易法和通路商都是賺黑心錢而已
    能直接向日本購買還比較實際
    別忘了,走私這種活動一直到現在都是被國家視為錯的
    但實際上這是國家為了保護自己國家的資金不大量外流,才和他國協定貿易法,從中抽取稅金以外,還設定代理商代理商品。

    講簡單點,是政府想要抽稅金,自古以來經濟貿易的法律一直都是政府和商人所炒作出來的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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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在照片中可以看到,配音的時候,一個螢幕顯示影像,一個螢幕顯示台詞。很顯然代理商有自行翻譯,不是把字幕組的翻譯拿來用。因此這麼做並不算盜用字幕組的「工作成果」––假如你認為壓製影片和轉檔也算工作成果的話,那當我沒說––總之就是完全合法。

    說代理商把字幕組的影片當成免費台本,這個說法的精確性本身就有問題。台本指的是台詞本,是從腳本產生出來,專門給聲優看的東西。但是從腳本產生出來的並不只台詞,還有分鏡(絵コンテ)或依照分鏡所畫出來,半成品的動畫,這個也是配音工作上需要使用到的。據說某些動畫真的是看著分鏡配音的,腳本太晚出來就會這樣。但是海外的聲優,通常都習慣看著完成品動畫來配音。而且事實上,從字幕組那裡,根本得不到台本,頂多只得到台詞。台本並不只是台詞的大集結,而是由腳本產生出來的東西;比如說角色的情感該如何表現,畫面上看不到的東西究竟發生什麼,等等從台詞上得不到的東西,台本上都會註明。

    但是總之合理也合法,並不減低這整件事的諷刺性。我想代理商下次還是抓 raw 來用會比較好。(喂,那還不是用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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